各物业管理企业: 2007年3月23日,市政府对《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进行了第三次修订。为了加强对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,保障房屋租赁市场的建康发展,维护社会治安,确保社区和谐稳定,请各物业管理企业认真贯彻执行《若干规定》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 特此通知。